为进一步简化旧机电产品进口手续,根据广东检验检疫局《关于调整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从2010年4月1日起,对以“出口退货”、“暂时出口复进口”、“出口维修复进口”、“国内结转”等四种特殊贸易方式报关进口的旧机电产品,不需办理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手续。但须到惠州检验检疫局办理进口旧机电产品免予备案手续后,方准予放行。
进口旧机电产品免予办理备案审批按以下指南办理
办理部门:惠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电检验科(办事处辖区企业须在办事处审核后再到机电科审批)
地址:惠州市仲恺口岸新区惠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
咨询电话:0752-2778863 2778864
办理时限:受理后10个工作日
所需资料:
1、《进口旧机电产品免予办理备案审批表》打印件(一式三份)
2、申请人、收货人、发货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
3、协议或合同复印件(退货/暂时出口/出口维修/国内结转)
4、原出口报关单复印件(需交原件核对无误)
附件:广东检验检疫局《关于调整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工作的通知》
惠州检验检疫局网址:www.hz.gdciq.gov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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